服务热线: 021-57800625
搜索
信息公开目录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6-26
来源:
发布: 学生处

一、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      3     8000/

2.上海市奖学金    5     8000/    (名额分配附后)

3.国家励志奖学金  169   5000/   (名额分配附后)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1)评选对象:特别优秀的学生(注:与家庭经济状况无关)

2)评选范围: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3)注: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特别提醒:在申报理由中,不要写“家庭经济困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中的优秀学生(“优秀”一般指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若未获得则至少符合学校综合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2)评选范围: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32015-2016学年被认定为困难生

3.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三者不可兼得,只得取一。

三、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表格填写:

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通过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具体见“2015-2016三奖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2.各学院需汇总以下信息名单(全部电子版,通过网上操作系统打印):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即初审名单汇总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即初审名单汇总表)及人数汇总表

 以上表格样表在一个文件“2015-2016学年国奖上奖励志奖初审名单汇总样表”中。

四、工作节点

1. 922日前各学院学生及辅导员必须完成“三奖”的网上申请以及审核推荐。

923日请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二级学院公示时间(926日—930日)

92930日请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完成网上上报工作。

2. 108日至1014日学校对“三奖”进行审核及公示、打印签名,上报中心。学校公示时间(10101014日)

注意:学生申请日期辅导员推荐日期<院系意见日期<学校意见日期院系审批日期辅导员推荐日期+5个工作日;学校审批日期院系审批日期+5个工作日

3. 学生申请日期填写919921的某一天;辅导员推荐日期填写922日;二级学院审核日期填写930日。

4. 汇总电子名单于930日前交至学生处颜丽苹。

附件: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doc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692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8 上海立达学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