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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基本情况
2017-2018年各类教学奖项一览表
发布时间: 2018 - 09 - 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或假期时间从事健康、有益、适合我校学生特点的勤工助学活动。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指导,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和必要的保障。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勤工助学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由学生处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职责第五条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学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认真组织,积极鼓励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充分发挥作用,在岗位开发、办公场地及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第六条 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生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有权调整或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进行教育和处理;严重者可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第七条 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第八条 开发校外勤工助学资源。积极收集校外勤工助学信息,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增加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并纳入学校管理。   ...
发布时间: 2018 - 06 - 26
各二级学院: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将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凡家庭经济困难、2016年秋季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的学生。二、认定标准参照上海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特别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依据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相关佐证材料,参照学生平时的消费状况等因素,三档的认定标准分别为:(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5元,可认定为特别困难;(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可认定为一般困难;(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同时家庭因遭遇突发自然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家庭成员患重病需承担高额医药费或者属于单亲、离异、孤残、军烈属家庭,可认定为特殊困难。三、认定流程   (一)学生填写《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至当地同级民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交给班级辅导员。2016级新生开学报到后,填写《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已经盖章有效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附后,两份表格一起交给辅导员。(二)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表》并在《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民主评议”以及“陈述理由”栏勾选推荐档次,并由辅导员签字。(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根据所带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当在本所属范围内公示。)。(三)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并...
发布时间: 2018 - 06 - 26
各二级学院:一、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附后)1.市教委下达秋季助学金按人均1500元标准,共661人,总计991500元2.我校根据实际情况按每生一学期1000元、1500元、1750元分为三档,各二级学院在额度范围内进行评定。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1.评选对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2.评选范围: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三、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1.各学院根据困难生认定结果,进行评定拟获助1750元/学期的学生,必须经认定为特别困难生。2.助学金申请材料包括:(1)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2)助学金申请表(3)特殊困难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海市低保家庭需提交低保证明及低保金存折复印件。(4)民主评议表(一人一份,正反面打印,10月17日至18日)(5)公示名单(学院敲章,公示于班级内,五个工作日,10月19日至25日)(6)相关名单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助学金资助情况统计表、名单信息汇总表及困难生信息汇总表,以上表格的电子版本都在群共享中请及时下载。)3.申请纸质材料填写注意事项:(1)统一用黑色的水笔填写。(2)所填写的信息要完整,内容要真实,准确;涉及收入、认定标准等关键信息不能有任何的涂改痕迹。四、材料要求1. 10月28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由学院整理后统一发送至学生处2.纸质材料由学院整理后交至学生处,要求如下:(1)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助学金申请表、民主评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班级公式单上学生名字的顺序排列,由学院汇总。(2)公示单需以班级为单位,按班级排列,由学院汇总。以上纸质材料于11月4日之前交至学生处3.联系人:颜丽苹                     &...
发布时间: 2018 - 06 - 26
台湾醒吾科大参与专业建设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设二位专业主任,由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和醒吾科技大学老师共同担任,直接引入台湾技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连锁企业职业标准,在专业教学管理机制进行了创新。同时,共同制订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对接连锁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工作岗位,并引入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具有明显的职业特色。自2012年以来,台湾醒吾科技大学参与商学院6个专业的教学,先后有12位老师担任会计、电子商务、国际货运代理、网络营销、店长管理实务、店员操作实务、市场营销、酒店人力资源、酒店客房管理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为2个月、1学期和1学年不等。醒吾科大老师的教学带来了台湾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适合高职学生的教学方法,尤其是突出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促进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教学质量,有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是培养能胜任连锁企业店长管理工作岗位的应用型、创新型管理人才的专业,评价其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学生是否具备店长岗位能力,是否获得店长职业资格证书。目前,人保部尚未设立店长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项目,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双证融通的内涵建设,教学团队与统一超商(上海)便利有限公司共同制定了店长岗位职业标准,设计了“连锁门店店长岗位证书”,对通过考核达标的学生颁发由我校与用人单位共同签发的“店长岗位证书”,作为该企业门店店长的上岗条件。2014年至今,我校与统一超商(上海)便利有限公司先后共同为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10位学生颁发了“店长岗位证书”。同时,根据《商品品类管理》专业课程的设置对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品类管理师(助理)”专业证书的认证标准,在该课程教学结束的同时参加该证书的考试,开展双证融通教学。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学生参加了2014年的认证考试,通过率达到95%以上。2014年,学校智慧型商店实训室建设启动,其建设方案是在醒吾科大同仁的鼎力支持下,借鉴了台湾的先进理念,引...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7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价,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趋向规范,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鼓励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在校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得出学生在校德、智、体、美综合成绩。第三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是学生素质的综合反映,也是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评定以及学生毕业时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第四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德育成绩占35%,智育成绩占55%,体育成绩占10%。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素质奖惩分,如出现同类加分时,取高分值;如出现同类扣分时,取低分值。均不重复加分扣分。 德育素质评分标准    第五条   德育素质分=[基础分(70分)+奖惩分]*0.35第六条   德育基础分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
发布时间: 2018 - 08 - 31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实施路线图.xlsx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4〕6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沪财教〔2014〕5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适用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同一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自行向学生家庭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申请并获贷,毕业后由学生个体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偿还。第二章  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第三条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及申请、审批办法、程序和时间(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1.已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2.申请学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家庭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要的基本费用;3.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合理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4.承诺向经办银行及时提供本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二...
发布时间: 2018 - 08 - 31
自2015-2016年度的第二学期以来,我校老年护理专业开设了“养老见闻与实践”的选修课堂。课程持续16周,前期6周为校内老年护理常用基础操作培训,后期10周由带教老师带队进入金福居敬老院进行实践活动。基础操作培训内容包括:轮椅的使用、拐杖的使用、简易康复器械的使用、被动运动、舒适体位变换及老化状态体验等项目。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主要以能够与长辈进行直接接触和交流为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为长辈提供简单的生活照护、陪同使用轮椅的长辈外出、通过简单的手工活动锻炼手指活动能力、利用简易健康问卷采集信息等。其中同学们还自发排练了一些歌唱小品等小节目,在与长辈们交流过程中调节气氛,增强互动。在连续的实践学习和现场活动中,同学们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有的同学由最初的羞于表达到侃侃而谈,有的同学由开始的不敢与老人接触到每次离开时的拥抱告别。通过接触,学生们可以了解老年人的生活方式,亲身体会健康老人、行动不便老人和带病生存老人的生活状况及老年人的不同的健康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护理服务,可以锻炼学生的工作能力,遇到困难时引导学生主动解决问题,逐渐形成主动学习的习惯;与老年人的沟通、交流,可以培养学生的同理心,在得到认可和可定的同时培养对于老年护理工作的认同感和使命感;通过实践活动,学生们可以体会到通过热心细致的护理工作,可以提高老人们的生活质量、减轻痛苦、并促进其康复。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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