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21-57800625
搜索
信息公开目录
17.项目与获奖
上海立达学院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各单位: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活跃学术研究氛围,培养和提升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素养及科学研究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科研水平,现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概况2021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完成时间为2年;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完成时间为1年;青年项目每项资助0.6万元,完成时间为1年。二、申报对象1.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我校任职2年以上的教师。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在我校任职1年以上的教师。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及组织能力;曾承担或参与过项目研究并能按时结题。团队项目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 5 人。3.凡承担校级项目未完成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因项目负责人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项目。三、选题方向及要求1.选题方向(1)教育教学改革类,结合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以及高校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相关课题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研究、新媒体在教学中的科学利用及其成效研究、教学资源信息化改革与实践研究等;(2)学科专业建设类,围绕高校人才培养方向及其专业建设目标,相关课题包括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跨学科课程设计与组织实施、学科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和开发等研究;(3)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等进行的以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为主的专题研究;(4)其他有创新性的自选题目(信息与计算机技术、金融科技与电子商务、艺术与传媒、思政类、护理类等学科)也可申报。2.要求(1)以具体问题为切入口进行选题;(2)管理类选题内容鼓励跨领域研究;(3)教育教学改革类、学...
发布时间: 2021 - 06 - 10
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评审结果
发布时间: 2020 - 12 - 25
各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沪教委科〔2020〕29号)的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定于2020年11月5日至11月9日,将2020年度“晨光计划”项目拟上报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序号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学院/部门1解伦人文类整合营销传播视域下的民办高校品牌形象建设探究传媒学院2徐舒人文类摄影构图课程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探究传媒学院如您对本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2020年11月9日之前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以便核实与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邮箱:lidakeyan@126.com
发布时间: 2020 - 11 - 05
上海立达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升科研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各项工作,提高项目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的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推动教育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第三条  纵向科研项目指由学校申请,经国家或省(市)、厅(局)科研立项部门审批通过并发布立项通知的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厅局级项目,以协会、学会名义立项的科研项目以及我校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获批的项目可确认为纵向科研项目。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四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申报要求,下发学校项目申报通知。第五条  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申报。项目申请人按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期限内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第六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按照立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的项目材料,经校长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主管部门。第七条  项目申报过程中,主管部门要求答辩的,项目申请人须认真准备答辩材料,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备案,并参加相关答辩。第八条  所申报项目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布立项通知后,即纳入项目日常管理。第三章  项目开题与立项第九条  纵向科研项目一经立项发布后3个月内须完成开题工作(按主管部门要求),并填写相关资料。第十条  项目立项以立项部门的立项书或立项通知等立项文件为依据。公示无异议后...
发布时间: 2020 - 06 - 26
上海立达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升科研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各项工作,提高项目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校级科研项目指学校根据科研发展需要,自筹经费,经规定程序审批立项的项目。校级科研项目作为学校科研基础性工作,要求研究思维新颖,立题根据充分,研究目标和内容明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步骤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规合理,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研究发展前景。第三条  校级项目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每年度组织申报一次,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第四条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我校任职2年以上;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且在立达教学一线任教1年以上的教师;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学位,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组织能力和时间保证;曾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并能按时结题者。团队项目组成人员(含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凡承担校级项目未完成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因项目负责人主观原因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项目。第二章  组织申报第六条  校长分管全校科研工作。第七条  校学术委员会对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务提供论证、咨询和决策。第八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其主要职责是:(一)及时将项目申请相关信息通知到各学院,安排申报工作时间节点;(二)与项目负责人及时沟通,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三)建立备选...
发布时间: 2020 - 06 - 25
发布时间: 2019 - 11 - 20
各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沪教委科[2019]39号)的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定于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将201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拟上报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序号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职称学院/部门1 黄玲玲人文类大学生慢性疲劳综合征的多维度风险因子研究助教护理学院2唐雨薇自然类大数据安全的隐私保护方法研究助教信息学院如您对本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2019年11月2日之前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以便核实与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7800841(1149)
发布时间: 2019 - 10 - 28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8 上海立达学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