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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信息
上海立达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蔡中奇   执行组长:洪君   副组长;牛强   组员:王华顺、乔鹏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执行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副组长、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学校后勤餐饮等部门联系,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三、应急处理程序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
发布时间: 2023 - 03 - 2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登记制度    一、食品采购员、验收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二、采购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三、认真做好购进食品原料的验收和台帐登记工作,台帐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所购入的食品及原料须经验收员验收登记后方能使用.    四、重点做好下列食品的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工作    (一)米、面、食用油、调味品。    (二)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    (三)食品添加剂。    五、禁止采购以下食品及原料:    (一)无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准入标识的食品及原料.    (二)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生霉牛虫、感观性状异常及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及原料。    (三)无标识和标识不全、包装材料破损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    (五)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猪、牛等)。    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1
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规定如下: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十一、学校内各类营业性食品销售单位必须取得相应《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十二、学校内各食品、饮料销售单位营业前须进行必要的申...
发布时间: 2021 - 07 - 06
上海立达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依据《食品卫生法》,结合上海市教委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食堂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就餐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食堂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努力使食堂成为学校工作中的一个靓窗口,让老师安心,家长放心,让学生欢心。二、工作原则全体教师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有人专管。坚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不得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食品、饮用水等,不容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宿舍重点部门的消防安全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技术规范、设备良好、定期检查、依法管理。严格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按程序操作,防止事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师生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的教育。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培训健康证持证上岗三、具体措施食堂管理具体措施如下:1.在原料质量及粗加工方面(1)原料由专人到指定的长期供应点采购。(2)设有专门的原料验收员,经验收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的原料坚决不予进入学校食堂。(3)有专门盛放原料的容器,绝对不能让原料被污染。(4)设有原料加工的专用场地,原料清洗做到荤、素分开。2.在食品贮藏方面(1)食品分类存放排列整齐。(2)有食品货架和货柜并做到离墙、离地存放。(3)仓库做到干燥、通风通气有防潮、防霉设施。3.食品制作及餐间方面(1)通风透光良好,给、排水方便合理。(2)地面有无毒耐腐、蚀材料构筑无积水。(3)天花板光滑整洁,无霉点,无蜘蛛网。(4)灶台及分餐台粘贴有白色瓷砖...
发布时间: 2020 - 06 - 16
食堂安全计划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就餐任务的顺利进行。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食堂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努力使食堂成为学校工作中的一个靓窗口,让老师安心,家长放心,让学生欢心。二、明确领导全体教师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有人专管。坚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不得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食品、饮用水等,不容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宿舍重点部门的消防安全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技术规范、设备良好、定期检查、依法管理。严格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按程序操作,防止事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师生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的教育。三、具体措施食堂具体措施在原料质量及粗加工方面做到:①原料由专人到指定的长期供应点采购。②设有专门的原料验收员,经验收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的原料坚决不予进入学校食堂。③有专门盛放原料的容器,绝对不能让原料被污染。④设有原料加工的专用场地。  原料清洗做到荤、素分开。在食品贮有方面做到:①食品分类存放排列整齐。②有食品货架和货柜并做到离墙、离地存放。③仓库做到干燥、通风通气有防潮、防霉设施。食品制作及餐间做到:①通风透光良好,给、排水方便合理。②地面有无毒耐腐、蚀材料构筑无积水。③天花板光滑整洁,无霉点,无蜘蛛网。 ④灶台及分餐台粘贴有白色瓷砖并保持无污渍垢。⑤设有能防蝇、防虫、防尘的卫生设施。⑥高有青菜浸泡池买青菜要求先行浸泡20分钟。对餐具做...
发布时间: 2018 - 08 - 31
上海立达学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师生生活秩序,确保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顺利开展。二、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通力合作,分级负责,反映及时、迅捷,处置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三、   食物中毒定义、分级与诊断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根据食物中毒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食物中毒划分为特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四级:1、特大 (特别重大)(I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死亡人数超过3例及以上;2、重大(II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4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3、较大(III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6人以上,4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报告;4、一般(IV)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5人以上,15人以下,无死亡病例报告。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确定食物中毒:(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2)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3)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4)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一)设立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长:杨昆...
发布时间: 2018 - 08 - 23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检查表.xls
发布时间: 2018 - 0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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