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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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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 - 05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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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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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 - 10 - 09
发布时间: 2019 - 03 - 18
上海立达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教围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如下: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副书记)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学校其他校领导主持。会议议题由校长和党委书记商定,视会议议题需要可以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副主任。必要时可邀请校工会副主席、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列席会议。三、校党政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参加人员必须有半数以上出席,会议方可召开。参加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四、会议议题逐项进行充分讨论,重大问题可通过表决决定,进行表决时,必须经应到会参加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会议如因意见分歧难以形成一致,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后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办主任或副主任做好详细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字后存档。会议决议由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落实情况。会议参加人员对会议决议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在行动上贯彻执行。五、校党委联席会议的讨论范围为:1.讨论并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经费预算、大额资金使用的调整等问题;2.研究教学、科研、两级管理中涉及全校的重大问题;3.研究决定学生教育和管理中涉及规章制度重要修订等问题;4.讨论、审订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修改;5.研究制订学校人事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6.讨论决定学校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领导班子成员等干部聘任。讨论决定前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广泛征求意见,提交会议讨论时参考,干部人选确定后由...
发布时间: 2019 - 03 - 05
上海立达学院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保障学校改革和发展健康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第三条    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构,是指学校董事会、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按规定需要提交董事会决策的,必须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第四条    重大事项决策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关系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贯彻和执行。(二)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党委、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意见。(四)学校群众工作、稳定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和措施。(五)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干部人选。(六)学校党政机构及院、部、馆、中心、所的设置、撤销及人员编制的调整。(七)专业设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规划等。(八)学校办学规模、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就业工作政策等。(九)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及废除。(十)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办法。(十一)学校师资队伍、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及政策制定、人才引进等。(十二)学校重大改革方案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和有关政策。(十三)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或推...
发布时间: 2019 - 03 - 04
6367780639525762729245937.pdf
发布时间: 2018 - 11 - 10
2017后保处制度汇编.doc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7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汇编.pdf
发布时间: 2017 - 10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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