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目 录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招标采购办公室岗位设置及职责 2第三章 部门间职能划分及协作配合 6第四章 招标工作流程 9第五章 招标原则 13第六章 招标计划与立项 14第七章 招标文件的编制 15第八章 投标队伍选择 16第九章 发标 18第十章 回标、开标 19第十一章 评标 19第十二章 定标 20第十三章 签订合同 21第十四章 变更洽商 22第十五章 招标工作纪律 23第十六章 招标工作的监督 24第十七章 附注 2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维护集团的权益,保证学校良好的运行秩序,达到控制项目成本、确保项目工期、工程和产品质量的目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对招标采购办公室岗位设置及职责、招投标的立项及实施过程(招标文件的编制、队伍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合同签订)、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做出相关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其它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执行。第二章 招标采购办公室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负责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第五条 招标采购办公室职责1、招标采购办公室在集团主管领导及学校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收集投标单位信息、组织资格预审、组织考察、投标入围单位报审、发放标书、组织现场踏勘、组织回标及开标、组织评标、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组织合同谈判及签订等,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关系协调、物资采购项目的到货进度把握。2、招标采购...
发布时间:
2020
-
10
-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