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或假期时间从事健康、有益、适合我校学生特点的勤工助学活动。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指导,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和必要的保障。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勤工助学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由学生处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职责第五条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学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认真组织,积极鼓励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充分发挥作用,在岗位开发、办公场地及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第六条 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生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有权调整或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进行教育和处理;严重者可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第七条 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第八条 开发校外勤工助学资源。积极收集校外勤工助学信息,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增加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并纳入学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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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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