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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2020-2021年度课题申报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0-10-28
浏览次数: 76
发布:

一、凡从事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本市职业教育界人士,以及关心与支持职业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课题。课题申报择优立项。

  二、申报课题材料

  1.《2020-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报表》。

  三、申请人条件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真正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3.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上年度承担本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不予立项。

  四、选题要求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新时代上海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和提升职业院校内涵发展为总体要求。选题主要以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2020-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为依据。课题指南的作用在于为项目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需结合院校和工作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内容,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亦可申报。

  五、申请书填写要求

  1.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

  2.2020-2021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由本协会按每项课题2000元标准予以资助补贴。一般课题自筹研究经费。

  3.2020-2021年度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2021年10月31日。

  4.课题最终成果应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如有其他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

  5.申请人须使用原规格申报表(包括按原规格复印的),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报表。

  六、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人应具有相应资质、科研诚信度和一定教学教研水平等。

  2.各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申报材料,应报各单位科研工作负责人,由各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3.报送三份纸质申报表到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4.申报日期。2020年6月29日为申报截止期。

  七、结题评审

  1. 课题结题报告通过鉴定和结题评审后,由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颁发结题证书。

  2. 项目主持人在做好结题工作的基础上,可将课题成果改写为论文,参加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改写的参选论文限5000字内)。

  3. 部分研究成果将在《上海职业教育》等媒体发表。

  联系电话:57800841(分机1149)

  Email:lidakeyan@126.com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研究2020-2021年度申报指南

附件2: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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